前幾天上班過馬路,要去馬路對面拍店外面的外觀,斑馬線走到一半,接到同事打來的電話,說有人要領藥,我便急急忙忙的回去處理。
弄好了以後,店裡的公務電話響起,我接了起來,順口說出電話招呼句子,之後迎來了是約莫四十幾歲大媽劈哩啪啦的聲音。
「哪有人過馬路到對面,再回頭走回去的?要不是我有注意到,你早就被車子撞到了,而且你知不知道過馬路接電話很危險?」
「我常去你們那家店啦!你是新來的對不對,我沒看過你。新來的小心一點!」
約莫講了五分鐘,都是一樣的內容。
而我只是邊聽她大吼大叫,邊安撫她的情緒,表示自己很抱歉,嚇到她了。
過馬路過到被客訴,也只有我了。
行人在綠燈的斑馬線上,擁有絕對的路權,即便我要回頭也不關她的事情,加上我也沒有使用交通工具,行人講電話沒違法,總之於法理上我是一定站的住腳。
後來想一想,會接到這通電話的理由,既不是因為我如何過馬路,也不是這個大媽如何開車,單純只是因為我身上那一套工作服,讓她知道我是哪一家店的員工,以及被嚇到的不滿情緒,導致這通電話的產生。
說到底,不要穿工作服出去工作場合以外的地方,就能避開這些鳥事,假如我是一般行人,她也只能摸摸鼻子走人。
不要穿工作服出去的理由:
1、代表公司。
任何行為都會被貼上標籤,一舉一動都會讓人聯想到公司,很容易就招來惡意的攻擊。
2、讓陌生人知道去哪裡找人。
只要穿上工作服,對這家公司稍微熟悉的人,就可以很容易的找到人。
結論:出去工作場合以外的地方,請把工作服脫下來,不要嫌麻煩,因為穿著那個公作服,可能會讓你更麻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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